具体操作步骤:
一、登录数字石大:https://i.upc.edu.cn/
二、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并点击立刻登陆。(用户名为学生学号或教师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除“X”之外的后六位数字,也可选择扫码登陆方式(扫码登陆需先关注“i 石大·微信企业号”)
三、找到“e站通”应用,点击打开e站通
四、点击“服务大厅”在服务分类中选择生活服务
五、下拉进度条,找到“室外公共场所展挂”,或者直接在搜索栏中搜索“室外公共场所展挂”
六、点击“室外公共场所展挂”出现如下的界面,点击“立即申请”
七、填写表格信息,在“责任人”处根据分管内容选择石国卿副书记或刘会军副书记,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正式提交”,提交申请后及时联系两位老师进行审核。
九、注意事项:
1、展挂内容必须经过本部门负责老师审核并确定无误后方可提出申请。内容必须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与团学工作紧密相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最终审批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如有紧急情况或其他需求,请联系0532-86981225。
3、安置展挂实物时,需将其放在醒目位置,按顺序紧密排列好。
4、注意准展号的填写,准展号即截止日期,由年月日8位数字组成,如“20160101”;需在展物右下方注明“石大准展号 ########”字样。
5、户外条幅悬挂期限为1-3天,展板类及室内条幅不超过5天。请及时清理过期展挂物。避免出现超期挂展、域外挂展、无准展号,挂展与签批内容不符,不能保持挂展物完好,逾期不清理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