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材料】2021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

发布者:吕筱文发布时间:2022-08-29浏览次数:10

一、提交材料

(一)著作类研究成果需提交著作2部;论文类研究成果需提交发表论文原件1份;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用A4纸双面打印,提交已被收录的《智库成果专刊》或领导批示原件1份。

(二)结项成果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由文科建设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要求

(一)审核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据实填写。请各院部根据结项标准组织好本单位上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报送符合结项标准的材料。各院部应当仔细核对《结项审批表》中填写的项目名称,与当年度申请的立项选题是否一致,立项编号填写是否准确。

(二)报送要求。各院部须将2021年度课题、2020年度及以前的课题结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分开汇总(每个课题结项材料文件夹用负责人姓名命名,再按照课题立项年度放入相应文件夹),分别报送《2021年度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2020年度及以前青岛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统计表》。请将每项研究成果放入档案袋,封皮标注信息见附件,其中本单位内编号不要填写;《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需与研究成果及统计表报送顺序一致。

以上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时间为202296日,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著作类成果可报送PDF)。

(三)重要事项变更材料。如有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与结项材料一同提交。


联系人:吕筱文(电话:86983266,邮箱:lvxiaowen@upc.edu.cn

原链接:【青岛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http://wkc.upc.edu.cn/2022/0829/c18198a38277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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