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办《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1.化工学院审查时间为3月12日之前。
2. 2021年上半年要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生,请于3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degrees.upc.edu.cn/)完善相关学位论文信息,线下填写相应资格审查表。博士、在职工程硕士预答辩由导师组织,资格审查前预答辩必须通过。博士、在职工程硕士请加入2021年答辩博士、在职工程硕士QQ群(814661971),注上姓名,学号,以便随时交流答辩事宜。
3.申请学位人员资格审查时,需将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外加白色封皮,经导师批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学办(工科楼A-237室)提交有关资料和信息,参加资格审查。(在校硕士研究生由年级兼职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上交)
另外,在职工程硕士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应到学生公寓17号楼一层的“虹美数码”店采集照片,并将2张2吋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交到教学办。
通过补拍方式进行采集的在校研究生,将2张2吋纸质照片及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也交到教学办。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按照《关
三、学位论文评审及学术规范检测
1.学位论文评审应安排在3月22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
2.所有申请学位的博士应于3月22日前向所在院(部)提交按规定格式制作的盲审论文,具体要求将在3月19日左右通知。
3.其余学位论文评审由学院采取明审或盲审方式组织实施。
4.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在资格审查期间,申请学位人员需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从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务必按此取名,中间不能加空格,以免影响检测结果),并确保进行论文评审和学术规范检测的论文版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申请学位人员和导师相关责任。于3月22日前送交教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