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作 者: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38


后勤保障处发〔20214



关于印发《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

20211013



直接连接符 17题词:印发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意见

直接连接符 16勤保障处综合管理科20211013日印发



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关于进一步完善安
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意见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全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识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是指全处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分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是健全“横到底、纵到边、全覆盖”安全监管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和各类实体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手段。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责,也是其他工作分管领导的责任。全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切实肩负起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

二、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一)主要领导。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以及下属各三级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处重点工作一并研究部署、组织实施、督导考核;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监督、检查、指导班子成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东营科教园区后勤保障处以及下属各三级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主要职责是:协调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保障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制度和措施;负责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亲自部署和参加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和领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定期调度全处安全生产状况,听取各单位安全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其他班子成员。全处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担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和落实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分管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全处及所属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执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于不重视安全生产,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单位及个人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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