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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地新增贷款面签、提交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李晏菊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1217

各学院(部):

今年校园地新增贷款的面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相关学生,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生自备材料:

1、贷款书面申请一份(A4纸,至少3/4篇幅)。钢笔、签字笔书写。

2、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此材料另一个名称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农村生源的学生要有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的两个章,如果只有乡(镇)政府的章,银行认为是可以的,但不能只有村委会的章。城镇生源的学生要有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民政局的章即可.盖章时间必须是今年,往年无效)。

3、中行的借记卡、学生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银行的借记卡,必须为学生本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即储蓄卡,不能是中行信用卡,更不能是农行卡。没有中行卡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到任意中行柜台办理开卡并激活,且存入至少1元人民币。

身份证、学生证、中行借记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写上联系电话。只需复印一份。第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

另外,身份证再单独复印1份!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上写学院,学号,联系方式。

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如果缺失,请学生分别到教务处和公安处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学生没有办理集体落户手续,可以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的相关页的复印件,一定要含有学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的信息。

4、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1份。

未成年的年龄界定在18周岁。20171123日,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

51支签字笔。

6、留级的学生提供学院开具的证明(辅导员签字,盖学院章)

如上述材料签订合同当日(本周四23)不能提供,今年不予办理助学贷款。

二、面签

所谓面签,是指学生和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一对一的签署由银行打印出的贷款材料上所有学生姓名一栏,并要求学生当场按手印。面签时,需要把所有自备材料和银行下发的材料(必须在面签现场,由银行工作人员讲解后再填写)全部由学生本人带到面签会场!!!

三、面签时间、地点

时间:1123(周四)1230

地点:南教100

四、领取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从东营校区坐校车过来,请以学院为单位,于本周三,22日上午14:00——1700到资助中心事务大厅(邮局隔壁)领取贷款合同、审批表、借款凭证等材料。

学生的贷款信息、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均打印在这些贷款材料里,请发给学生,进行所有信息的最后确认,并要求学生务必注意保管好材料,不能填写。尤其是借款凭证有自动复写的功能,上面不能有划痕。合同是一式三份的。面签时带好这些材料及要求自备的材料到面签现场

每个单位来1-2人取材料即可。

五、关于放款

途径是,银行→学校财务处→学生个人账户。

银行放款,是将全校所有学生的贷款打入学校的总帐户,由校财务处查收。财务处收到学生贷款后,会将学生应该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直接划拨到学校的专用账户上,如果缴纳后还有剩余,或者学生不欠费,财务处会将此款直接打入学生用于交费的卡中,学生便可以提现了。因此,如果学生遇到丢失银行卡的时候,请将新使用的卡号直接报告给财务处206房间的刘老师即可,不必报送到资助中心。


资助中心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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